2008年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8赣煤债”)昨日起至1月10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20%,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1%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59%。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认购单位,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家开发银行,副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张曙东)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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