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30

八部门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等价格 1年内不得提价

来源:www.southmoney.com 作者:佚名 点击: 收藏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 针对部分地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攀比、价格偏高等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整顿门票价格。在1年的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通知》要求用1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禁止高价票、高回扣,除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在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通知》要求规范门票价格管理。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今明两年内全部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并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具体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应建立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日制度,明确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门票价格减免范围和标准。对于一些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要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不得层层下放管理权限。

    【编辑:周凌】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免责申明:你阅读的《八部门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等价格 1年内不得提价》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参考,来自南方财富网,转载请注明:WWW.SOUTHMONEY.COM,本文转自互联网。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新闻 
    论坛新贴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必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C)2006. SouthMoney.com |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编号:闽ICP备07057190 南方财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