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26

达能公关负责人否认已与娃哈哈解除合资关系

来源:www.southmoney.com 作者:佚名 点击: 收藏

    上周外电报道称,达能已下定决心,解除与娃哈哈公司的合资关系,现正考虑找一个“体面”方式来退出。就此,达能公关负责人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一说法并不属实,双方谈判仍在继续,但他拒绝作出相关评论。娃哈哈方面则对外电报道未予置评。

  娃哈哈工会代表李肃称,自宗庆后的个税案爆发后,本已略有起色的达娃谈判陷入僵局。“可能会再次打起来。”

  去年底,达娃双方承诺暂停法律对抗,开始谈判。不过谈判过程并不顺利,至今双方均未正式公布过任何谈判进展。此前有接近达能的消息人士称,双方谈判有三个方向:一是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资产合并,二是达能退出合资公司,三是娃哈哈出售非合资公司。据分析人士指出,最后一个方案的可能性非常小。前两种方案的基础是如何为资产估值,而这也正是双方分歧的关键。

  宗庆后曾透露关于第一种方案的信息。其当时表示,达能新合作方案中提到,未来将非合资公司和现有合资公司整合组建为一家新公司,实现上市,双方各持股40%,余下20%作为公众股。宗庆后说,自己不能接受达能方提出的估值及股权分配方案。

  眼下,外界纷纷猜测,达娃继续合作可能性非常小,达能最终将选择退出,但能否“体面”退出呢?李肃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双方未来可能会走向“清盘”,这也就意味着39家合资公司将被解散。

  达能退出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出售股权,另一种是依法进行资产清算,即“清盘”。前一种方式的关键是如何为股权估值。业内人士指出,若仅以合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估值,达能显然不能同意。在达能看来,非合资企业的资产与合资企业的资产关联紧密。另据外电报道,达能希望得到8亿至17亿欧元的退出费,而达能的出价又令宗庆后觉得“太高且不合理”。

  如果最终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一致,走向资产清算,解散合资企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另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析人士指出,资产清算对双方而言是一个两败俱伤的方案。“但对娃哈哈而言,未必不可以接受。”这位分析人士指出,“所有的销售渠道都在宗庆后掌控之中,而中国饮用水行业制造能力已严重过剩。工厂解散后,娃哈哈可以找到代工企业。同时,非合资企业已能支撑娃哈哈一定的产能。”目前,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在娃哈哈集团手中,此外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早已开始着手培育包括“启力”在内的一些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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