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注册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18层中原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项目负责人:蒲小川
保荐代表人:赵丽峰
项目联系人:李福善、高鹏、胡海平、刘栋
电话:021-50585856
传真:021-50587770
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马群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
经办律师:马群、阎登洪
电话:025-84503333
传真:025-84505533
(二)保荐意见结论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表的《保荐意见书》认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必将促进公司形成多层次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得到较大改善,对于流通股东权益有更强的保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及自愿”原则,支付对价基本合理。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律师意见结论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瑞贝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目前阶段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生效和实施仍需获得瑞贝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批准。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编号:临2005-018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网上路演公告
河南瑞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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