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股东也因此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当于流通权价值的对价。
从理论上来说,
股票价值取决于公司价值,公司价值是公司未来现金流折现的现值,公司股权分置与否并不影响公司价值。因此,流通权对价的确定也就是公司价值判断的问题。
目前通行的公司价值判断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DCF法、EVA法和可比公司法。但在现实操作中,采用DCF法和EVA法对公司价值的进行评估将受到折现率、未来增长率等主观确定的参数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误差。因此,龙元建设的流通权对价的计算采用可比公司法,即:通过对比国外成熟市场的同行业公司市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全流通后的合理市盈率,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公司全流通后的合理股价P,当前股价与P的差额即为公司流通股股东应获得的理论流通权对价。
每股流通权对价=股票价格-
股票价值
=
股票价格-预计2005年度每股收益×合理市盈率
流通权对价=每股流通权对价×流通股股数
通过比较国际民用建筑行业和重型工业建筑行业平均市盈率,龙元建设的目标市盈率保守取值为10-11倍。
根据龙元建设2005年半年报公布的财务报告,公司上半年每股收益0.28元,预测2005年每股收益为0.6元,以10-11倍动态市盈率保守估值,则龙元建设合理均衡股价应在6元-6.6元之间,取均值测算,则方案实施后龙元建设合理
股票价格估计为6.3元。
以2005年9月23日为基准时点,取前60日收盘均价7.76元为流通股股价,则:
流通股市值=流通股股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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