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5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

来源:www.southmoney.com 作者:佚名 点击: 收藏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在运作机制和风险管理上有很多相通之处,比如合约标准化、保证金、买空卖空和每日无负债结算等制度,只需着重了解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之间的区别,就可事半功倍。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之间的区别在于: 

  标的指数不同。股指期货是以标的物为特定股价指数,不是真实的标的资产;而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在交割日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而商品期货则运用实物交割,在交割日通过实物所有权的转让加以清算;合约到期日的标准化程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都是标准化的,一般到期日在3月、6月、9月、12月等;而商品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根据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持有成本不同。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主要是融资成本,不存在实物贮存费用,有时所持有的股票还有股利,如果股利超过融资成本,还会产生持有收益;而商品期货的持有成本包括贮存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低于商品期货;投机性能不同。股指期货对外部因素的反应比商品期货更为敏感,价格的波动更加频繁和剧烈,因此股指期货比商品期货具有更强的投机性。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免责申明:你阅读的《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参考,来自南方财富网,转载请注明:WWW.SOUTHMONEY.COM,本文转自互联网。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新闻 
    论坛新贴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必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C)2006. SouthMoney.com |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编号:闽ICP备07057190 南方财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