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券商IPO时的监管意见书所涉及的内容作出调整,突出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删除关于资产流动性、资产负债等内容。
"这是券商新的监管模式下对券商IPO制度的修订,之后券商IPO的审批进程可能加快。"一位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说。
首提"合规经营" 作为券商申请IPO上市的必备文件之一,监管意见书的取得需要券商在提交IPO申请前向证监会申请。
"企业上市一般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证券公司需要证监会出具意见,一般向机构部申请,内容与日常监管的内容基本一致。"上述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说。
此次出台的规定主要说明了监管意见书的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财务指标及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法人治理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将"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单列,作为独立一项内容要求。其中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情况;公司近三年合规经营情况;公司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公司证券从业人员的合规性情况;公司落实各项基础性制度情况(如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账户规范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情况等)。
"这突出了对券商风险控制的意图,现在对券商监管的一个倾向是事前防范,而不是过去的事后处置。"上述投行部负责人说,从国务院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到刚刚出台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合规部、合规总监,都充分体现了管理层从完善制度建设来防范证券公司风险的意图。
券商IPO或加速审批 与2001年发布的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删除了资本充足情况、资产流动性情况、资产负债的适度性情况等内容。
"现在实行的是以动态净资本指标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不是看每年年末的净资本,而是看实时的,这比前者还要严格,包括承销、自营等各项业务的规模都与净资本挂钩,如券商集合理财,其规模是受到限制的,很难出现大的财务风险。"一位保荐代表人说。
一位已递交IPO申请材料的券商人士说,管理层此时出台此规定,可以预测券商IPO的审批进程可能加快。
"从我的层面来讲,管理层没有对券商IPO有暂停审批的说法,一直与公司都有沟通。但因为券商上市涉及面比较多,审核过程比较谨慎,在券商监管转向常规监管以后,相关规则也要逐步探索、建立。"他续称。
多家券商筹备IPO期间,数度有监管层"暂停审批"的传闻。国内上市的8家券商中,除中信证券和宏源证券外,去年5家券商均通过借壳上市。太平洋证券则通过借道股改的"政策便利"上市。
目前,已有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和西部证券等多家提交IPO申请材料。管理层对其均有反馈,与公司层面也保持着持续的沟通,但真正审批尚未有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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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并上市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指出,监管意见书是证券公司申请IPO上市的必备文件之一。申请监管意见书的证券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监管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三年来的财务指标以及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与中国证监会规定标准的比较情况、公司合规经营情况等六项内容。
由于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这意味着之前已经上报申请IPO资料的多家证券公司还需要补充材料再报批。之前,坊间曾有传闻称,华泰证券、找商证券等多家券商将在年中密集IPO,但现在看来,券商集中IPO上市的时间可能还会延后。(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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