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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讲堂:窝轮发行人并非股价预言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4 【收藏

市场上常常有许多声音猜测窝轮(权证)发行人对后市的看法。

  有一种说法是发行人在看好后市时便会推出认购证,看淡时便会推出认沽证。认同此说的投资者认为,发行人必然掌握了一些可预先知道后市的数据,因此,发行人才会因应情况推出认购或认沽证,以配合其对后市的看法。

  另一种说法则将发行人置于负面位置,认为发行人在看淡后市时,便推出认购证,令投资者买入后却无法行权,到期时沦为废纸,在投资者输得一干二净时,发行人便可以单方面成为大赢家。

  其实上述两个说法均不正确。发行人基本上是无须对后市有看法,而是通过对冲去平衡风险并取得利润,股价最终是升是跌,对发行人的影响其实不大。换言之,从发行认股证的角度来看,发行人根本无须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资源去预测后市,反而会较关注市场上有哪些需求,并尽量配合。发行人最主要留意的,并不是认股证在到期时属价内或价外、能否行使,而是正股的波幅是否在预期之内。

  因此,发行人对后市关心的不是正股是涨或跌,而是指在认股证发行后及到期前的一段时间内,正股的波动性,因为这才是其中一个直接影响发行人的对冲活动及最终盈利的关键。

  举例说,有些人认为大多数认股证在到期日时都会变成价外证,但实际情况是发行人通常都会选择推出价外证,因为可提供较高杠杆,能迎合投资者对高杠杆认股证的兴趣。若发行时是价外证,则在到期时成为价外证的机会,自然亦会较高。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香港上市的认股证至少要有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倘若发行人能预测六个月后市况如何,则无须花费大量精力及金钱去发行认股证,倒不如通过公司买卖盘作直接投资,利益更佳,回报亦更快。发行人甚至根本不应该出售认股证,因为在卖出认股证时,发行人只可赚取波幅差价,而不能赚取整个升幅,假如发行人对后市有确实的信心,倒不如直接买入其他发行人或市场上的认购证,便可享有无限的升幅。因此,若发行人能预知升跌,则大可以有更好的机会得到利润,无须致力于发展认股证市场。

  每位投资者都希望在无风险的情况下赚取利润,发行人亦然,若不能做到无风险,低风险便是最佳选择。

  (作者为高盛亚洲执行董事兼证券化衍生工具部主管 李颂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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