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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须变更保险
2007-5-7 9:44:31     作者:保险理财  点击:

范先生与朋友私下达成协议,买了他的二手车,但是并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更未考虑车辆保险的过户。今年3月,范先生不慎造成交通事故,并为全责。之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擅自变更保单为由拒赔。

  如今,随着二手车交易的增多,随之发生的保险问题也时有发生。象范先生这样私下进行、未经交警部门正式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交易,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予承认的。换而言之,没有任何法律证明能够确认范先生和这辆车的关系,自然也可以认为他和保险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所以,当范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车险理赔,理所当然被拒绝。

  像范先生这种情况,除非原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才有可能根据合同约定,对原车主进行赔偿。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另一种情况。很多人在买卖二手车时,以为只要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转籍更新申请即可,却忘记同时还应通知保险公司,给车辆保险办理变更手续。实际上,在二手车买卖的过程中,办理车险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转移。一般情况下,保险利益随着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让而灭失,只有经保险公司同意批改后,保险合同方才重新生效。

  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均有规定,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办理车险过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对保单要素进行更改,如更换被保险人与车主;第二种就是申请退保,即把原来那份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合同。这时保险公司会退还剩余的保费。之后,新车主就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去重新办理一份车险。

  本报《保险周刊》与第一财经广播频率FM97.7(AM1422)《今日保险》节目联办“保险信箱”栏目。

  如有保险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可拨打61213800-614或62780977上午11: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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