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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孤儿”保单怎么办?
2007-5-7 9:45:28     作者:保险理财  点击:

投保时保险代理人把服务说得天花乱坠,但由于保险代理人频繁跳槽,致使一大批保单成为无人管的“孤儿”保单。作为投保人而言,对此要有一定的警觉,要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回放

   李女士买的寿险今年到了第三个年头,平平稳稳从没出过意外,可最近因为孩子改名字要在保单上做个变更,她打电话找自己熟悉的业务员时才得知人家已另谋高就,不再管自己的保险业务。没辙,只好自己打电话问如何办理这个“变更”,再自己跑保险公司办手续。

   满腹不快的李女士把火撒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告诉她,因为原来的业务员辞职,李女士的保单先被送到专管“孤儿”保单的“保费部”管理,现在马上就给李女士指派一个新的业务员。

  专家解答

   业内人士指出,“孤儿”保单是对原保险代理人离职后依然生效的保单的形象说法。一旦保单成了“孤儿”之后,投保人需要多和保险公司联系。

   保险公司目前对“孤儿”保单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介绍其他保险代理人接手该保单;另一种是由一个专门的部门处理,由该部门人员与客户联系。不管采取哪一种方法,新接手的代理人对于客户的基本资料了解得可能不是很详细,一旦发生索赔事项,通常也不会主动联系客户,主动为客户办理。有可能导致投保人错过一些索赔机会。

   “孤儿”保单还有个常见的问题,就是投保人没有按时缴费所造成的损失。一般而言,代理人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常为续缴日前一个月)通知投保人缴费。按规定,缴费逾期60天以上的保单将视为自动失效,投保人在察觉到年内没缴保费(若为年缴式)时,应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

   按现行规定,2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要提供健康声明书或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缴清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失效期间发生的情况不列入索赔范围。若投保人在2年后才察觉未续缴,则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已缴2年以上保费的)或退还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费(未缴足2年的)。

  监管声音

   北京市保监局提醒市民,一旦保单的代理人发生变动,投保人不需要因此而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更不要随着代理人转换保险公司而提前退保来转保,以免造成自己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投保人在通讯方式、居住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便保持联系,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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