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14

国内地震险有望在政府支持下获较大发展

来源:南方财富网 作者:外汇分析 点击: 收藏


2008年5月13日 17:26

[世华财讯]受四川汶川地震消息影响,13日保险股现较大跌幅,引发市场对保险公司业绩的担忧。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地震引发保险赔付有限,不会影响保险公司整体业绩。但地震将促使政府加强对巨灾险的重视,进一步规范地震险,推动巨灾险险种的完善。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5月13日7时,四川汶川县地震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山西、贵州、湖北8省市共9,219人死亡,倒塌房屋50余万间。据悉,中国人保在地震后动大灾理赔应急方案。市场人士预计会再次打击刚从雪灾中恢复过来的中国经济,估计经济损失较雪灾为大。而国务院旗下发改委早前估计,雪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人民币。

齐鲁证券金融行业研究员刘俊向世华财讯表示,此次地震对保险股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引发的保险赔付有限,不会导致保险公司业绩出现很大变化。预计此次地震中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在2至5亿元。此次地震将增强政府和保险公司对此类险种的关注,进一步规范地震险,推动巨灾险险种的完善。

资料显示,2001年10月保监会下发的《企业财产保险扩展地震责任指导原则》(保监发[2001]160号),放宽了保险公司承保地震风险的限制。一些财产险中,“地震险”以附加险的形式悄然附加在家财险当中,地震附加险费率一般为主险的10%,投保者以房屋价值缴纳保费。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一般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现有“地震险”也难发挥保障功能。2007年云南普洱地震给震中宁洱县造成29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而当地年度财政收入不足5,000万元,虽然财政部下拨了2,700万元救灾款,各地也纷纷捐助,但这远远不足以弥补地震损失,更不足以用于灾后重建。设立专门的地震保险产品或地震保险基金,以及其他巨灾保险品种成为迫切之需。

据了解,国际通行做法是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合作设立地震保险基金,予以财政支持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而非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来推动地震险。

刘俊认为,政府可借鉴国际上这种同行做法来发展地震险,且中国累积的地震检测数据也为开发地震险提供了数据基础。有关专家表示,中国对地震数据的监测已有三千年历史,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的数据非常丰富,已经足够保险公司进行科学精算需要。近年来中国部分地区地震频发,也积累丰富的监测数据。如果政府引导和支持,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建立地震灾害等各类基金,并与再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风险分摊。这一险种将有望获得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日本地震险发展经验显示,1995年日本神户大地震一共摧毁了10万栋房子,之后日本各地多次发生地震。由于房屋倒塌不仅要负担房屋贷款,还要承担新建房屋的费用,因此引发了居民购买地震险的浪潮,使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数据显示,2004年3月,日本大约有855万人购买了地震保险,占购买保险人群的17.2%,大部分非寿险公司该项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保持双倍增长趋势。

(程春雨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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