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东吴深证100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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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5806(主代码) | 交易所代码 | 165806 |
基金类型 | 股票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LOF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12年02月0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03月09日 |
成立规模 | 3.852亿份 | 资产规模 | 1.49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唐祝益、刘元海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指数增强策略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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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指数增强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8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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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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