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162207)基本信息查询
2020-10-13 15:03 南方财富网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基金代码162207,基金全称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2日,上市日期--,存续期限--,上市地点--,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混合型,二级分类激进混合型,基金规模12.78亿元,基金总份额6.716亿份,上市流通份额6.716亿份,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吴华,代销机构银行(共12家),代销机构证券(共42家)。
基金投资目标:充分挖掘具有较高投资效率的上市公司,兼顾投资优质债券,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是:股票50%-70%,债券25%-45%,现金保持在5%以上,现金的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 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等工具。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适中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场内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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