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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交银理财稳享灵动聚利1年定开1号理财产品发售 预期收益多少?(2)

2021-10-21 15:29 南方财富网

产品名称

交银理财稳享灵动聚利1年定开1号理财产品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编码

Z7000921000340,投资者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产品信息。

产品销售代码

5811221114

销售编码

JY020307

★产品份额类别

1.本产品根据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适合的投资者、代销机构等因素,对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类别。

2.本产品可能设置不同的理财产品份额,每类理财产品份额可能将单独设置以下内容:

(1)产品销售名称

(2)产品销售代码

(3)钞汇标志

(4)代销机构

(5)适合的投资者

(6)销售手续费率

(7)业绩比较基准

(8)认购/申购投资起点金额及递增金额

(9)单笔最大购买金额、累计购买金额、最少赎回份额等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0)最低持有份额

(11)产品规模上限

3.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产品份额类别。

▲▲不同类别的理财产品份额可能在产品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信息披露渠道、销售手续费率及业绩比较基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以对应的理财产品文件之约定为准。

▲▲本理财产品文件所列示产品份额类别仅为本产品项下某一类产品份额类别,其他类别的产品份额项下相关约定以对应的理财产品文件及产品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为准。

▲▲产品管理人有权在本理财产品项下增设新的产品份额类别,届时,产品管理人将依据本理财产品文件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募集方式

公募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适合的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经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体系评定为适合的自然人

管理人

交银理财

托管人

交通银行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

中等风险产品(R3)(本评级为交银理财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本理财产品通过代销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销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销售区域

中国

产品规模

产品规模上限为20亿元(含),产品规模募集下限为1元(含)

▲▲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

募集期

2021年10月21日9:00-2021年10月27日16:00。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募集期并相应调整产品成立日。

▲▲如经管理人判断需提前结束或延长募集期,管理人将提前在代销机构网站或管理人网站公告。

产品的认购

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购买本产品,投资者认购资金将被实时冻结,并于产品成立日由代销机构划款、产品管理人在产品成立日确认产品份额。

产品成立日

2021年10月28日

产品终止日

持续运作,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宣布产品终止,详见“产品说明部分”第六条(一)“产品的终止”。

产品开放期

每年10月25日(含)前一个星期二9:00至下一周星期二16:00(若遇当月25日为星期二,则开放期首个开放日为25日当日,开放期结束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产品开放期提交申购、赎回申请。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的首个产品开放期为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1月1日16:00。

净值公布

每周三、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及产品终止日为估值日,如周三为非工作日,则估值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产品管理人于估值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公布估值日产品单位净值。

投资起点

个人投资者:投资起点金额为1元,并以1元为单位递增。

产品的申购及赎回

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每年10月25日(含)前一个星期二9:00至下一周星期二16:00(若遇当月25日为星期二,则开放期首个开放日为25日当日,开放期结束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投资者发起申购申请后,投资者申购资金将实时冻结,并于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由代销机构划款,产品管理人收到投资者申购款项后于当日确认产品份额,投资者实际申购份额以产品管理人确认份额为准。产品管理人确认投资者申购申请的,投资者自申购申请确认日起持有理财产品份额。

3.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产品管理人将在产品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确认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实际赎回份额以产品管理人确认份额为准,赎回资金将于赎回确认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账。

4.申购/赎回价格:产品开放期最后一日的产品单位净值。

5.大额赎回:在本理财产品开放期内,若产品净赎回总份额超过开放期前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大额赎回。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000905.SH)*10%+4.30%。

中证500指数(下称“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其所有权归属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准确性,但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亦不因指数的任何错误对任何人负责。

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产品开放期前公布下一投资周期业绩比较基准。

该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或管理人对本产品进行的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的为准。

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之日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及比例、投资策略,并综合考量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本产品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部分”第二条(三)“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产品费用

1.认购/申购/赎回费率:本产品暂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

2.销售手续费率:0.30%/年;

3.固定管理费率:0.15%/年;

4.托管费率:0.02%/年;

5.产品运作和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资金汇划费、结算费、交易手续费、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账户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时从理财产品中列支;

6.产品承担的费用还包括投后管理费、项目推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时列支;

7.超额业绩报酬:不收取。

税款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本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理财产品承担。投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管理人不承担相关代扣代缴或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