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智富理财计划(730天)2012年第08期(2)
理财计划管理人 :中国银行
产品托管行 :中国银行
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除江苏省地区以外的其他全国各营业网点
投资目标 :以稳健的策略降低资本损失的风险,同时争取获得比较平稳的高收益。
投资领域 :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由中国银行作为委托人,投资于信托公司设立的“应收账款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投资于厦门联信诚持有的厦门建发的应收账款,到期时通过应收账款的到期偿付或厦门联信诚的差额补足等方式退出。如遇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调整情况,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www.boc.cn进行公告,调整后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以公告为准,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
提前终止条款 :中国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若本产品提前终止,投资收益计算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在本产品未终止前投资者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2、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该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如遇上述提前终止情况,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 www.boc.cn进行公告,投资者请登录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收到信托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息。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投资收益起算日 :2012年 7月16日。(如理财计划管理人调整认购期,则投资收益起算日由理财计划管理人另行确定。)
理财计划到期日 :2014年 7月16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条款,若本产品提前终止则以本产品提前终止日为准。
投资者资金到账日 :如未发生信用违约等事件,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一般于理财计划到期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到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理财计划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和投资收益。
(南方财富网银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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