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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各项目的确定(3)

2012-5-27 18:11:33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11)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科目主要是核算由于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由于实际交纳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递延税款只是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并没有发生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但在利润表上已列入了所得税费用,所以应当调节净利润。在调节净利润时,若年末、年初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的差额为借方增加或贷方减少,应调减净利润;若年末、年初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的差额为贷方增加或借方减少,应调增净利润。但递延税款的发生额若与“所得税”科目或“应交税金 - 应交所得税”科目无关的,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例如接受实物捐赠反映的递延税款。

  (12)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存货增加,说明现金减少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存货减少,说明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存货的增加数,或加上存货的减少数。在存在赊购的情况下,还应通过调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来反映赊购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若存货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对外投资减少的存货,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等业务。

  (1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主要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包括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说明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增加。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数,或加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收到客户以固定资产抵债业务减少的应收账款等业务。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主要是指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包括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等。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说明存货增加,最终导致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减少。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数,或减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债务重组业务中以固定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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