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申购须知 申购程序
2014/1/2 16:00:35 来源:本站原创 佚名
新股申购须知:
一.股票发行可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 以及"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本文所涉及的各种规程都属于" 上网定价"方式。
二.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 律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不得认购新股。
三.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四.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必 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五.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发行数量的 千分之一。
新股申购程序: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证交所将申购资金冻结在 申购专户中。
(3)(T+2),证交所配合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 金验资,根据到位资金进行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 率。
(4)(T+3),主承销商摇号,公布中签结果。
(5)(T+4),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南方财富网SOUTHMONEY.COM) 南方财富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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