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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招商银行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22理财怎么样?

2021-05-17 16:27 南方财富网

  今日招商银行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22理财怎么样?

  产品管理方: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类别:稳富系列代码:ZY020202理财产品登记编码:Z7001021000264发售起始日期:2021-05-17 09:00发售截止日期:2021-05-19 15:30产品到期日:2120-05-20业绩比较基准:3.60%投资类型:纯固收风险评级:R2(谨慎型)销售渠道:网银专业版|网银大众版|电话人工|手机|全球连线手机|全球连线网银|全球连线电话银行币种:人民币

投资者类型

经产品销售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其中,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道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人民币【1】

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

详见本文“三、认购”部分。

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22

理财产品简称

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22

理财产品代码

WFYYK0122

理财产品销售代码

ZY020202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

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Z7001021000264

投资者可根据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理财本金/理财本金返还/理财收益币种

人民币

理财产品管理人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品管理人”)

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机构”)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运作模式

定期开放净值型产品

募集方式

公募

投资目标

以灵活资产配置策略力争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以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合理配置为主,通过在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跨市场、跨行业的投资运作,拓宽投资集合的有效边界。本理财产品目标是提升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让客户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分享多市场快速发展的红利。

募集规模上限

人民币【500】亿元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本理财产品最终规模以产品管理人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1元

认购期

【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15:30

理财产品成立日

【2021】年【5】月【20】日

理财产品存续期限

产品无固定存续期限(若产品提前终止,以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

封闭期

自产品成立日起本产品进入首个封闭期,首个封闭期后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产品开放日,首个封闭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1日。

开放日

产品自首个封闭期结束后,每【月】开放一次,每月22日为产品开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申购、赎回期

本产品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含)至开放日(含),为本产品的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期首日9:00至末日15:30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期内的申请,将以开放日的净值进行确认。

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本产品的一般估值日为工作日每周四及产品开放日。一般估值日外,产品管理人可不定期增加临时估值日。详见“十、理财产品估值”部分。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理财产品的份额净值,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可能小于1元。

申购、赎回确认日

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期内的申请于开放日后第二个工作日确认。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部分。

申购及赎回起点金额/份额

初次申购起点金额为【1】元人民币,高于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递增;追加申购金额为【1】元的整数倍。赎回份额为1份或1份的整数倍。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部分。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大额赎回限制

本理财产品申购、赎回期内的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开放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2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大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八)部分“大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即产品首个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60%(年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申购、赎回期【3】个工作日内公布本产品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承诺或保障。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1】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大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申购和赎回”第()部分“大额赎回限制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确认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0%(年化)

销售服务费0.20%(年化)

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

申购费:【0.00%

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因投资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

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可进行收益分配,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将相应调减理财产品份额净值,调减后的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详见“六、理财产品收益分配”。

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终止本理财产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主动终止本理财产品。如理财产品管理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详见本文“八、提前终止”部分。

工作日释义

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外的其他日,即银行工作日。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