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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行“鑫意”理财福通2012第二十一期

2012-3-14 12:18:17   南方财富网   www.southmoney.com
    
发行银行:  上海农商行  适用地区:  
发行起始日期:  12-3-7 0  发行终止日期:  12-3-11
委托币种:  人民币  委托附属币种:  -
委托起始金额:  50000.00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10000.00
委托附属币种起始金额:  -  委托附属币种起始金额递增单位:  -
委托管理期(月 ):  3.3300  付息周期(月):  3
预期最高收益率 (%):  5.10  与同期储蓄相比(倍):  207
是否保本:  否  收益类型:  浮动收益
银行是否有权提前终止:  否  客户是否有权提前赎回:  否
是否可质押:  否  产品管理费:  托管费用0.05%,产品交易费用0.01%
收益率说明: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10%
赎回规定:  
申购条件:  5万元起,追加金额需为1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风险: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并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政策风险:若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等的正常进行。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波动性、产品存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提高相应存款利率等因素,将导致投资者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设赎回,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 操作风险:本理财产品资产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托管银行管理。在托管过程中,因违反托管协议的约定而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运用、处置和分配等的正常进行。 再投资风险: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不能获得按预期期限取得理财收益的风险。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产品在募集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违约风险:如果投资者违反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将不再享有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南方财富网银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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