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可还贷款!2020公积金还贷款将自动扣除冲抵(2)
2020-07-01 11:30 互联网
例1: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20万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10元,约定的每月还款额为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5000元,同时也不用再从他的贷款还款账户中扣划房贷。
例2:2020年8月1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00万元。2021年1月15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9810元,约定的每月还款额为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还贷失败,还是要从他的贷款还款账户中扣划10000元房贷。
例3:2020年8月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50万元。2022年1月5日,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10元,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10元,剩余贷款各项金额合计只有18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8000元,借款人贷款结清,从主借款人账户冲抵15000元,从共同借款人账户冲抵3000元。
当然,除了每年的1月和7月,其他月份还是要按照每月的约定还款额正常还贷的。而1月和7月冲抵贷款金额超过每月还款额的部分(比如每月还款额是1万元,当月冲抵了1.5万元,超出部分就是5千元),就用于提前还贷了。
需要注意的是,大家可以在签订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就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
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冲还贷款。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
除了市管公积金,中直、国管也将执行这一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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