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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核心优选(040011)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核心优选
基金代码040011(前端)、041011(后端)交易所代码---
基金类型股票型投资风格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2008年09月16日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2日
成立规模8.134亿份资产规模2.42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陈俏宇、吴丰树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50元(1次)
管理费率1.50%(每年)托管费率0.2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最高认购费率1.20%(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1.5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0.50%(前端)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采取"核心-卫星"股票投资策略,通过"核心"资产-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投资力求获取股票市场整体增长的收益,通过"卫星"资产-非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投资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采用"核心-卫星"的投资策略,即以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构建股票"核心"资产,以非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构建股票"卫星"资产。通过"核心"资产的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大背景下,股票市场的整体收益,以及蓝筹公司的长期稳定股息收益,降低股票资产的整体风险;同时,通过将卫星资产积极投资于具有优质高成长潜力的公司,力求获取较高的中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并在投资流程中采用公司开发的数量分析模型进行支持,使其更为科学和客观。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估计各子资产类的相关性矩阵,并以此为依据,对基金整体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确定。同时,本基金将定期,或由于宏观经济重大变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配置的有效性。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采取"核心-卫星"策略。"核心-卫星"策略是指将股票资产分为核心资产和卫星资产,核心资产以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为投资对象,卫星资产则对非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优选现时估值水平较低、有持续成长潜力的股票,以求获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7、基金建仓期 本基金的建仓期一般情况下为6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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