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光大新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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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360006(前端) | 交易所代码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6年08月07日 | 成立日期 | 2006年09月14日 |
成立规模 | 4.099亿份 | 资产规模 | 8.12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高宏华、魏晓雪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28元(2次)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本基金通过投资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理性投资。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和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投资基金,强调投资于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追求长期投资回报。
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至多5次,每实现净收益达到一年定期存款(税前)利率,即可分红,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基金当期收益须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5%×富时中国A200成长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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