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主题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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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70010(前端) | 交易所代码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发行日期 | 2006年06月19日 | 成立日期 | 2006年07月21日 |
成立规模 | 55.229亿份 | 资产规模 | 75.70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马惠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51元(7次)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充分把握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把握证券市场发展的结构性机会,运用主题投资方法追求超额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Thematic Investment Approach),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借鉴外部合作方的研究成果,构建投资组合,动态把握市场投资机会。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将获取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季度不超过三次,每年不超过十二次。在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占基金份额面值的比例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三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水平的120%时,基金应当分配收益。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上述标准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在10 个交易日内公告;
沪深300 指数增长率×95% + 同业存款收益率×5%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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